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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华城来客

作者:鸡丁爱马甲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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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麦田无垠地铺展开去。风吹起一片又一片的麦浪。野花簇簇,有些斗胆开得往大道上斜了些,奔来的马蹄毫不客气把它践碎。才绽放出芳菲心事的花儿,顷刻间成了泥,也没有人多望它一眼。

    这是华城的南部。也就是华城跟安城接壤的地方。

    十二城中,华城最大,大到什么程度呢?风从这里吹起,带了春小麦的清香,两个月之后,这清香才能吹送到最北部边界。

    华城的最北部,是一座山。

    高耸入云、连天向天横的冰山。

    这山最底下,倒也没有冰雪,无非石头的骨、泥土的面子,长着密草与林木,藏着小动物、飞着蝴蝶,也其他山也没什么区别,仰面往上看,密林的上头,大约已有千来米高的地方,开始出现冰,那冰色竟是青翠的,大约是冰下苔类植物的颜色,映着阳光,丽彩夺目,几十上百个小峰,就如同青玉锥似的耸立在那里,簇拥着主峰和几座高大些的从峰。青翠冰层大概延续几百米,再往上,冰色便纯白,大约最贱骨的苔类都冻得生长不了了,到这个高度,有连绵云朵叆叆的围了一圈,冰山顶峰就藏在云朵后面,仰酸了脖子也望不见。这层云,就是所谓的天云海了。听说谁敢进去,就会被它吃了,连骨头都吐不出来。

    马蹄才踏入华城南部边界,就见到了远远冰山的影子。

    它就有这么高。

    它以城为名,就称为“华山”,但因为它太高了,所以人们都习惯叫它“天华山”,只有官方的正式文献里,譬如说,封爵位的文书,提及此山时,必须去掉那俚俗的“天”字。

    历代的华城城君,都会将身边最得力、最忠诚的亲眷,封为“华山公”。这是华城最尊贵的爵位。

    事实上,这些华山公们,从来没有真的住到冰山上去过。这所谓“华山公”,只是个尊号。他们仍然住在京邑中,城君的身边。最多在天华山脚下建个别墅,让城君、诸位尊贵公媛们,夏天去那里消暑。很多外城的达官贵人,也喜欢到天华山下消暑。

    直到这一代。

    这一代的华城君,登位之后,将助他登位的兄长封为华山公,然后告诉新公爵:“你去封地吧。”又补一句:“别墅不算在封地上,你说呢?”

    这位华山公没有第二句话,直接去了冰山。大家都说,他去了那么遥远、荒凉、寒冷的地方以后,新城君总算睡得着觉了。

    有一匹马踏入华城,往北去。

    这不算稀奇,华城是座很热闹的城市,有很多马往北、很多马往南、很多马往西、很多马往东。

    华城也是座尚武的城市,所以这些马啊、人啊跑着跑着,忽然有两个骑士忽然会从马背上跳起来,眼力差点的人根本看不清他们的动作,他们飞在空中就像两片乌云,“叮叮”轻响,各自落回自己的坐骑,沉声说一句:“朋友好俊功夫!”抖开马缰又各走各路,走着走着,忽然一个人吐出一口血,而另一个人的脑袋干脆从脖子上掉了下来,把他坐着的马吓了一大跳。马失惊跑出一段路,结果踩到蛇身上。失惊的马其势如疯,才不怕蛇呢!一般来说,它可以扬起铁路直接把那些蛇都踏死,哪怕它们有一千条——

    哇,真的有一千条蛇爬出来,纠结在草原上!

    惊马踏了过去。

    它确实踏破了第一条、踏烂了第二条,但第三条蛇居然昂起头,在这样闪电般惊马的蹄前,把牙咬向马腿。马仍然踏断了它的身子。它的毒牙也确实从马腿上擦过。

    马奔出一步,还是好的,第二步,就踏歪了,第三步,腿直接跪在地上,整匹马翻了一个身。这个身还没翻完,它就死了。

    毒蛇们爬满它的身子。

    一个戴着大斗笠的人镇静地抬起手臂,臂上一只鹰,振翅飞起,高入云霄,蓦地收拢双翅,向下冲。目标是蛇。

    连惊马都能毒死的蛇,在鹰喙面前,纷纷电蹿,却逃不开。鹰爪准确地抓住一条蛇七寸。旁边的蛇拼死将毒牙咬向鹰翅。

    鹰高高拔起。蛇比奔马快。鹰速比蛇更快。

    毒牙咬空。

    鹰在空中把这条蛇像吃面条一样吃了下去,立刻扑向地上吃另一条蛇。

    这个斗笠人驱集千条毒蛇,竟是喂鹰的。

    鹰唏里呼噜连啖近百条蛇,这才吃饱。斗笠人将手臂一举,巨鹰落回他手臂上。斗笠人嘬起唇,发出一声人耳很难听清的口哨,那些毒蛇这才如蒙大赦,各自散去。

    银星忽然破空飞来。

    比毒蛇更快的鹰,试图躲,竟然躲不过,翅尖毕竟被扫中,立刻垂下来,痛得嘶啸。斗笠人怒极啸叫,比鹰啸更尖锐,冲着银星袭来的方向扑去,顷刻间失去了踪影。

    路上的行人还在来来去去,有的朝那边看一眼,有的看都懒得看。

    ——华城就是这样的城市。它的“武”,就发展到这样的地步。

    所以,你可以理解,尽管城君向他的亲卫队吩咐,要小心一些人。尽管这些亲卫兵在华城也是顶尖的好手。他们仍然无法盯住进入华城的每一个人。

    有这么一个人,他的怀中,揣着兼思的白玉佩,往天华山方向去。

    但这个人不是星姑娘。

    简来方告诉简竹,星姑娘已经出发。从安城到天华山,至少要两个多月,所以星姑娘回来应该是夏天了。

    可是这个揣着白玉佩而去的骑士,是个男人。就是冒充外地来的大佬,跟且再川陈雍签了麻纸合同的人。

    跟陈雍签合同时,他穿一身不新也不旧的家织左右纱衣,说话不紧也不慢,五绺长髻,青纱束发,看起来就像个资深的商人。如今进入华城,他穿了一件打了补丁的衣服,补丁的针脚缀得很干净,骑着一匹不好也不坏的马,跑得不慢也不快,看起来就是个很普通的行脚客。他是星姑娘手下最靠得住的人,武功却并不如星姑娘。

    星姑娘本人,到底去了哪里?